湖北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对近三成案件开“免罚单”******
中新网武汉1月11日电 (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1日通报,2022年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29613件,对其中8594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占比全部办结案件的29%。
2022年,孝感市某眼镜店使用未经检定的定配眼镜产品计量器具,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免除罚款。
咸宁市某地产公司在公交站台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鉴于当事人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广告发布期短,其间无违法所得,并将广告及时摘除,当地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中给予容错空间。同时,湖北各地市场监管系统纷纷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网络交易、共享单车等新兴行业,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推送、开会约谈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下达责令改正1380件。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实施“认罚择轻”裁量,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合规监管机制引入市场监管领域,创新“认罚择轻”包容监管新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不断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实施,既通过“免罚清单”普及法律底线,促进市场主体自强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容错纠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完)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