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
“十四五”期间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是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命题,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稳住农业基本盘、破局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2022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数字技术和平台深度嵌入农业农村发展各领域,以数字创新驱动乡村振兴,重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治理体系、生活方式,能够不断解放农村生产力,优化生产关系,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提升数字包容水平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自2018年开始已出台系列政策,为数字乡村发展强化了顶层设计。2022年出台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对当前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了战略部署。据北京大学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2020)研究报告》,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开局良好,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和数字生活各方面都有较快发展。我国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全面实现,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数据资源和采集体系、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均在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和平台与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速融合,持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智慧农业、农村电商、数字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数字化治理平台在农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广泛应用,营造出更加便利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但总体上,数字乡村建设仍然呈现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格局。
互联网技术应用虽然能够提供均等的受益机会,但使用者从中的获益未必是均等的。数字接入、数字资源、数字素养、数字参与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数字使用结果的差异,不同群体、地区、城乡之间存在获取数字红利的差异,即数字鸿沟。我国城市互联网普及率远高于农村,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74.4%,农村地区仅为58.8%。虽然当前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地域差距在不断缩小,但更显著的差距则体现在乡村经济数字化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方面,这主要是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差异的影响。数字技术的应用与维护成本高昂,可能与小农户(尤其是老年农户)实际生产需求和劳动力资本不匹配,从而加剧农业企业、大型农场与小农户之间的数字鸿沟。小农户因资金、数字素养、数字技能、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叠加老龄化因素,使数字就绪程度不高。其数字信息利用方式与其他群体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数字利用结果差异。这些数字劣势使数字乡村建设主体呈现非均衡的参与行为,极有可能使小农户在数字经济发展中逐渐边缘化,从而出现系统性社会排斥和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加剧社会阶层分化。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既要以数字创新驱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又要不断弥合数字鸿沟,推进数字包容,使所有群体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共享数字红利,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裕、生态富裕。在实践层面如何实现数字包容?一般认为可通过改善信息技术(ICT)接入来弥合数字接入鸿沟,即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终端等互联网设施设备的普及率。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普及,ICT接入机会趋于均等,数字鸿沟的内涵进一步深化。相关主体数字资源禀赋或资产存量、数字技能和参与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导致的参与结果差异也被考虑在内,即存在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结果鸿沟。对于数字经济参与主体而言,其自身所具备的资源禀赋,例如信息、知识、技能、产品、服务、时间等“僵化”的资产组合,可通过互联网技术运用和互联网市场交易被激活,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连通性产生乘数效应。率先掌握“流量”密码,实现互联网资产资本化的群体更能够从数字经济发展中获益。例如,农村电商、农产品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等为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注入了新动能。
第一,强化“数字准备”。可以考虑将数字包容纳入数字中国战略,在政策制定中着重考虑农村居民的数字可负担性、数字可获得性、数字能力及其公平性,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数字网络、数字平台、数字服务的接入性、连通性,有效提升乡村网络硬件设施质量,扩大5G、千兆光网、物联网覆盖面,保证信号质量。尤为重要的是,将数字乡村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战略,从而有效降低网络建设、维护成本。通过财政补贴、市场竞价等方式,或与农村金融普惠、精准扶贫等政策相结合,给予相应的数字设备或物资帮扶、补贴、费用减免等,进一步减轻网络接入的经济负担。
第二,提升“数字就绪度”。帮助群众建立互联网思维方式,从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提升数字能力和自我效能,激发其参与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使其具有与数字时代动态适配的能力。因此,需要普及农村数字教育,针对不同特征的群体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数字教育。加强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开设编程课;开展数字技能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使新型农民的职业技能与市场数字化转型的需求相匹配。提供简易、易懂的互联网产品服务指南或课程,社区可开展老年人辅导培训,使其能适应社交、医疗、社保、金融及其他政务村务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广泛开展各类型的农村在线教育,鼓励农民灵活运用互联网自主学习,提高其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其数字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意识。
第三,推进“数字参与”。旨在构建涵盖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多元化数字生态系统,通过数字创新与制度创新,在各领域实现数字技术对参与者的数字赋能,推进价值共创和共享,弥合数字鸿沟。这就要求以数字创新激活农村农民发展的积极性,驱动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提升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率;有序推进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推广、扩散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带动小农户与数字农业体系有效衔接。以电商商业模式创新驱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推进城市农村产品、服务的双向流动,有效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解决两个“一公里”问题。以平台聚合有效整合数字资源,提升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连通性,提升基层数字治理效率。鼓励和推动企业的包容性创新,提供优质低价、便捷、无障碍、适老化、安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树人学院管理学院)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